LU卢森堡

卢森堡签证照片尺寸

卢森堡照片须符合申根标准。背景须为白色或浅灰色。

应用真实输出35 × 45 mm

卢森堡所需35×45 mm生物识别照片实拍示例

头顶%5.7
瞳孔线%44.0
下巴底部%80.7

具体要求可能因证件类型而异。申请前请查看卢森堡主管机构的最新规定。

照片尺寸

35×45 mm

背景颜色
白色 / 浅灰色
头部大小
70-80%
眼睛位置
56% 距底部
顶部边距
3-6 mm

ICAO 9303

用途

  • 护照
  • 身份证
  • 签证
  • 居留许可

使用 PhotoID Studio 桌面应用,您可以为任何国家的任何证件自定义照片尺寸,将其保存为预设,并随时一键调用已保存的预设。

正式办理前请务必核对尺寸

本页信息为签证申请中普遍认可的照片尺寸。有关部门可能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调整照片要求,同一国家的不同证件(护照、身份证、驾驶证、居留许可)也可能要求不同尺寸。制作照片前,请先查阅受理机构的最新规定。

卢森堡签证照片应该是什么样的?

卢森堡采用申根 35×45 毫米格式,头部 32-36 毫米,背景为白色或极轻微着色的单色。申请人不带影楼打印件:面部图像、指纹与签名在预约时由 BPVL 或市镇行政部门以数字方式现场采集,并依据欧盟 2252/2004 法规传输至中央登记。卢森堡是申根创始成员国。

设定规范的机构

规范由 BPVL-MAEE 发布;流程通过 guichet.public.lu 运行。海外或备份打印件须符合 ICAO,并在拍摄后六个月内。不建议戴眼镜。

拍摄后流程

海外或备份将照片导入 PhotoID Studio 并选择 Lëtzebuerg 预设;应用对齐人脸,将背景规范为白或极浅色调,再以 35×45 毫米 · 300 DPI 输出。

拍摄设置与引导

海外/备份拍摄时让被摄者距白色或轻微着色背景 1.5-2 米,肩膀与相机平行。相机固定在三脚架,镜头与眼平。标准配置:50-85 毫米,f/8,45° 柔光箱,对侧反光板。指令:「下巴略收,闭嘴,双眼睁大,中性表情」;不建议戴眼镜。

BPVL 与市镇退件

• 背景非单色或颜色鲜艳。 • 拍摄已超过六个月。 • 眼镜反光;镜架横切眼线。 • 微笑、露齿、张嘴。 • 头发遮挡眼睛。 • 头部过小;不满足 ICAO 比例。 • 打印件尺寸不在 35×45 毫米。

BPVL 预约与申根签证业务线

BPVL 自行采集护照生物特征,卢森堡影楼主要服务是申根签证与海外公民的备份打印件。PhotoID Studio Lëtzebuerg 预设固定 35×45 毫米,从同一张照片切换到签证只需一击。

常见问题

卢森堡护照需要影楼打印件吗?

不需要。面部图像、指纹与签名在预约时由 BPVL 或市镇行政部门以数字方式现场采集。

卢森堡是申根成员吗?

是。卢森堡是申根创始成员;护照规范遵循 35×45 毫米申根框架。

流程通过哪个门户处理?

流程通过 guichet.public.lu 预约进行;数据按欧盟 2252/2004 法规传输至中央登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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